把中国抗日武装抵抗后,民众遭到日军血腥报复,说成是抗日武装的责任,本来就是缺乏根据的。况且,《日内瓦战俘公约》,也对非交战人员做出了严格的界定,没有参与武装抵抗的平民,属于和平性质,不得受到任何军队的报复与屠杀,这是国际法的准则。
另外,好像好多人认为,中国人不抵抗,日军就不会杀人了似的,是这样么?
恩!中共不抵抗,沦陷区百姓的损失就小了?
很多人原来都是这个意思。
知道抗战期间,日军从中国掳掠了多少廉价劳动力么?足足500万人,
都是从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占领区强制抓捕的,
押送到东北、朝鲜、东南亚和日本本土,
进行矿山的挖掘,要塞的建设,补给的运输, 道路的修筑,
等等强体力劳动。
然后,这些人都是一次性的,
活一干完,日军就集体屠杀,很少有能够逃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