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工作劳动合同,但是未满3年,我就想辞职,请问这样可以辞职吗?会有怎样的后果?

2020-10-27 社会 207阅读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只有经双方协商一致、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出现或者合同期限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才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才随之终止。
你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做满三年才能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是提前三十日递交。三十日满,单位不签字或不同意的话,可视为默许,你跟单位结清相关账务,交接清相关手续就可以走人。
自己主动辞职的话,相关赔偿自然就不能索要了,如果涉及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话,按相关约定你还得赔偿部分培训费用。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还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就说这些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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