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个体诊所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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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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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的个体诊所,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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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执业医师考试合格,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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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从事临床工作五年以上,在同行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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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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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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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在乡镇设置的诊所,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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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规定,成为一名医生和5个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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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开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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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作为一个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可以找到一个医生资格的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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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附上:私人诊所集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非活性的医务人员,执业医师资格,在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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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设置两个医生或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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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男性年龄在65岁以下的年龄,年龄在60岁以下的年龄和健康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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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退休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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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册资本:私人诊所。低于30万元,不低于15万的中国民营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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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永久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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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诊所的网站必须是永久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要为超过5年的租赁协议),并在与医疗机构的要求,由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标准,该地区是不医生,护士数,使用小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4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的面积增加了1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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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遵守XXX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