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不是统筹地区内转移的,需下面流程:
1、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时,须先在新就业地参保,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会为参保人出具参保(合)凭证,把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给转过来。
现在一般的只转移医保关系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在原参保地结转返还给参保个人。
二、中断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再参保后重新享受医疗待遇;一般地区不可以补缴,或者补缴的话也只是补年限,补缴期间不享受待遇。再新单位就业的可以直接办理医保缴费,相当于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