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上建的住宅与普通商品房(居住用地上的住房),根据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不同,是存在着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不同,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为有40年,居住用地使用权为70年。
二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对权属处置方式不同,居住用地产权到期可自动续期,也就是说住房用地到期国家不能无偿收回,原则上可继续使用;而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是按购买时的约定处理,没约定的按规定(按适时规定),会存在用地权待定的风险。
三是从国家施政的价值取向看是以民生为重,在未来在土地使用权限届满后的制定延续政策中,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的政策是肯定不一样的。居住用房是民众生活必需品,属于民生范畴,商业用地的住宅是属于满足了民众生存需求过后的经营性范畴,所以在相关政策中,居住用定会优惠于商业用地。
四是在实际运行中,两者也存在涉及细节上的不同:
1、酒店式公寓的公摊面积一般比普通住宅高;
2、水电使用性质和价格不同,一般是商业用水、用电比普通住宅高;
3、商业一般不通气,居民住宅可以通天然气;
4、赋税政策也有所不同,商业用房契税等税负较高,而普通住宅会有优惠政策。
总之,如果出于居住的需要普遍居民(非大富权贵者),应当选择土地使用权为居住用地的房产比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