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制订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得到控制,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控制。
3、职责
3.1项目经理部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其他部门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4、工作程序
4.1策划
4.1.1组织准备
总经理确定每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相应的人员,以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需要。
4.1.2技术交底
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接收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人员应通过学习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工程参建单位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掌握相关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并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
4.1.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
对于确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合同,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技术、质量、预算、采购等人员),依据项目招投标策划情况,合同要求及技术交底情况,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策划,形成项目策划书,包括:
(1)项目质量目标和要求:质量目标包括单项单位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目标,可包含检验批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
(2)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能分配、图表或说明内容。
(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清单和文本,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要求。
(4)劳动力配置计划、临时设施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主要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分包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施工详图出图计划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方案。
(5)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6)质量关键点及其控制措施,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特殊过程管理方案。本公司装饰装修工程,含隐蔽工程,按制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
(7)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8)检验试验计划(各工序、施工阶段需要进行的检验试验的指标与检测方法),质量检查和验收流程(包含预检、隐检、交接检的时间、频次、验收标准和方法)。
(9)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预案、应急方案、事故报警、抢救险情等)。
(10)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包括不合格品及质量事故的评审、处置和改进)。
(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流程(包括应收集的信息内容、收集者、收集方法以及沟通和传递的方法)。
(12)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相关部门等)的沟通方式。
(13)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清单、记录表式和保存要求。
(14)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它要求。
4.1.4项目策划书须得到发包方或监理方的认可。则相应项目质量计划、施工方案等报审表应经发包方或监理方审批。
4.1.5项目策划书的动态管理
当项目的施工要求发生变化时,项目经理部对项目策划书进行评审,并适当地进行调整,对调整情况再次向企业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发包方、监理方报批。项目经理部按新的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公司工程技术部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2施工设计
本公司建筑装饰装修,无设计资质,由项目经理部按分包管理要求,进行委托设计,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出图时间进行控制,工程技术部队设计过程进行跟踪,对设计输出进行评审和确认。
4.3施工准备
4.3.1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项目策划书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内容如下:
(1)办理开工手续。
(2)项目工程的划分与编号,以便控制、检查、评定和监督。
(3)技术准备,包括施工交底等(4.3.3)。
(4)现场准备,包括:工程定位和标高的基准控制,施工平面布置。
(5)材料准备,包括:工程材料设备选型、采购或租赁,进场安装验收。
(6)施工机械设备准备,包括:办理、采购材料设备并组织进场,选择分包并组织进场,搭建临时设施。
4.3.2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公司项目经理确认工程项目施工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后向监理方、发包方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4.3.3施工交底
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技术部,向参与施工和质量检查的人员(包括发包方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以书面方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说明,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和质检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方面有全面系统了解,以便于科学的组织施工,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交底内容:
(1)施工范围、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图纸的解说
(3)施工方案措施。
(4)操作工艺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5)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方法。
(6)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7)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8)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交底应形成记录,记录的形式按项目所在地技术资料的管理规定执行。
4.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4.1项目经理部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包括:
(1)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按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策划规定,配备适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施工过程监控
项目经理部应按图纸规范和方案等要求组织施工,按检验试验计划及时进行检查、监测。对施工过程的检查、监测包括:对工序的内部检查、技术复核,施工过程参数的监测和必要的统计分析活动;
(5)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工程技术部对此进行指导,项目经理部对此进行监控;
(7)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项目经理对施工队、分包方、分供方的施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管理控制,确保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并保证施工质量;
(8)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项目经理制订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确保相应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施工全过程做到防盗、防火、消防及物资的维护;
(9)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10)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详见分包管理制度要求。
4.4.2施工过程的确认
主要针对隐蔽工程的事先确认,包括:
(1)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2)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3)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4.4.3公司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过程及进度标识,确保施工过程具有可追溯性。可采用以下措施:
(1)记录人员做好过程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检验和试验报告等表明施工过程状态;
(2)施工现场标识:根据施工过程特点建立标识,根据施工进度变化调整标识,根据施工变化突发情况改变标识,施工完工后撤销标识。标识的管理需与施工进度相匹配,与施工需求相适宜。通过记录可对施工过程进行追溯性。
4.4.4施工过程信息沟通
项目经理部负责做好与工程建设有关方:顾客、监理、设计、分包方等的信息沟通工作,包括:
(1)工程信息(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要求);
(2)合同的处理,包括对其的修改;
(3)建设方问询的处理、建设方反馈、包括投诉。
4.4.5项目经理组织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包括:
(1)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交底记录;
(3)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
(6)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施工记录应符合记录管理制度的记录控制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存档。
4.5服务
4.5.1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
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由项目经理制订成品保护措施,确定相关责任人,通过施工作业时的相互监督、巡回检查等方法,确保工程防盗、防火、消防及各物资、设施的维护。
4.5.2服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
公司管理组织制订服务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用户服务工作,包括:
(1)保修;
(2)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
(3)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4.5.3项目经理部按服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处理各项目阶段的服务需要信息,包括:收集信息、作出响应、有效实施服务措施、及时测量服务效果,进一步改进服务。
4.5.4项目经理部根据上述4.5.3服务信息收集及处理情况,用于质量分析和改进。
5相关文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策划书》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QY/QP-10-2011《分包管理制度》
QY/QP-04-2011《记录管理制度》
QY/QP-12-2011《服务管理制度》
6记录
QR10.1.1施工日志
QR10.1.2隐蔽工程确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