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行搜查员工的私人物品是犯法的,公司搜查员工的私人物品这个是属于违法的,搜查一般只能够由公安机关或者获得授权的机关才能进行,公司只有经营权,并不可能也不可以随意搜查员工的私人物品的。当然公司作为法人可以搜查与公司有关的资料,例如报表或者其他与经营相关的东西,这个是作为法人的一项权利。但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可以侵害了员工私人部分的权益。
如果任意搜查员工私人物品的,那么这样构成侵犯私隐的情况,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可以依照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承担因侵权行为对你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和精神上的。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侵权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果侵犯了上述所列的10项,且是真实的,那么就构成了侵犯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