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的问题!
【Rom10: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Christ is the end of the law so that there may be righteousness for everyone who believes.
这里几个关键字:律法、基督、信,还有义【记住这里自然是在说神与人的关系】
高度浓缩的一句结论,出自精通律法、热心律法,同时又被基督拣选的保罗,意义非凡:
# 律法本身的局限性:
## 律法是好的,但是律法是为不义、非法之人设立的;
## 律法是目的,是让人知罪(禁令类律法)和蒙福(命令类律法);
## 以律法为本的,是该咒诅的。
# 终极是基督:
## 律法是小学,领人到基督里;
## 基督一生没有犯罪,满足了律法、践行了律法;
## 上帝让人知道靠律法不可以得救,好明白在基督里的救法;
## 但是律法并不因此废去!!太5:19、罗3:23、路16最后(不听摩西和先知,死人复活也没用)。
# 靠的是信:
## 相信就得着,信神就被神称为义人,是在亚伯拉罕里建立的榜样;
## 做成的是神,所以是神的义,不是人的义;
## 信的内容很简单,在后面的9、10两节;
## 信心是有生命的,是一个从种子到成长、始于信以至于信的过程。
愿上帝赐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