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扩展资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无证驾驶等行为,与事故责任划分无关。但这两种行为,都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要受到处罚。
具体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拘留15天、扣留机动车。
2、将车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出借人要受到如下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