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育保险享受的条件是

2020-04-30 社会 177阅读

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可享受的生育保险:(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扩展资料: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还要注意下面几点: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

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一定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

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3、宝妈主动辞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不少准妈妈在怀孕之后打算辞掉工作,这种情况下,准妈妈们一定要慎重考虑哦。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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