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使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开展竞争,打破垄断。但是,建设单位审查投标者资格及其标书的工作量比较大,招标费用也多。
(2)邀请招标:也称有限招标或选择性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被邀请的单位数目通常在3~10个之间,《招标投标法》中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扩展资料:
议标
议标是指不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而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其完成的招标方式。如果第一家协商不成,可另外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这种方式只有在工程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工期紧、规模小的工程中采用。
公开招标的特点和要求更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利于形成市场竞争,让市场主导选择。邀请招标的存在有其特殊的意义,原则上说,邀请招标不应该违背市场规律,所以法律对邀请招标应该有更严格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招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