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1、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的统筹管理,领导和监督教科书选用工作,制定《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教科书的管理、选用和监督工作。
2、教科书选用坚持适宜性,符合本地中小学教学实际;坚持多样化,满足不同地区的需求;坚持公平、公正,保证选用过程规范、有序。
3、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以市或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4、教科书选用单位应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的选用工作。
扩展资料
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
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函〔2016〕12号)公布的教材。
2、实施六·三学制地区,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七、八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教材。原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三科教材地区的三年级和九年级使用统编三科教材。
3、实施五·四学制地区,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和六年级统一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五·四学制教材,初中历史课程起始年级统一使用统编《历史》五·四学制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全部使用统编法治专册教材。
尚未使用统编教材的年级,应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