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警察部队的主体力量

2020-10-05 军事 694阅读

武警内卫部队是武警部队的主力部队。

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主要担负的任务主要有两个:执勤和处突,主要的任务有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固定目标执勤,主要是担负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和巡逻等勤务。具体负责国家列名警卫对象和来访重要外宾,省级以上 党政领导机关和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性、全国性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活动现场的安全警卫;

对监狱和看守所实施外围武装警戒;对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实施武装防守保卫。

扩展资料

武装警察部队的类型:

1、宪兵

欧洲的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亚洲的土耳其、叙利亚、非洲的马达加斯加、扎伊尔、科特迪瓦、美洲的哥伦比亚等36个国家有宪兵部队。美国的宪兵叫军事警察。宪兵较为突出的任务是执行军纪,预防和打击军人犯罪。在有些非洲国家,宪兵是其主要的武装力量。

2、保安部队

世界上共有44个国家建有保安部队,这类部队名目繁多,如印度的国家安全警卫队(3000人),中央预备警察部队(9万人),菲律宾的国民警卫队(6.5万人);

蒙古的国内保安队,边防队(共1.5万人),前苏联的内卫军(26万人),泰国的国家安全志愿队(3.3万人),波兰的民兵警卫队,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公安部队等。它们的军事性较强,除了担负维护社会治安任务外,还负有明确的战时任务。

3、武装警察部队

亚洲的马来西亚、也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国、欧洲的丹麦、芬兰、卢森堡、美洲的海地、巴拿马、非洲的索马里、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等20多个国家建有“武装警察部队”。

这类部队的警事性较强,如马来西亚的“武装警察部队”担负着逮捕犯人,调查有关治安事项,执行法律规定的起诉事项,协助对港口、机场、基地等要害部门的军事保护等13项勤务。

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既是担负国家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又具有普通警察(公安)性质。而且在国家宣布战争时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协同作战、随时扩编。因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具有较强军事性、政治性的部队。

4、各种安全卫队

一些疆域较小,人口稀少的国家,或因没有军队,以警代军;或因军队数量有限,安全卫队便成了其主要的武装力量。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建有安全卫队。

如美洲的哥斯达黎加,国家武装力量仅有5000人的民事警卫队;厄瓜多尔的武装力量由一支快速行动警察部队和一支快速行动治安卫队组成。

5、特警部队

它是世界各国为对付日益猖獗的国际恐怖活动而组建的。多数国家的特警部队属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序列,隶属内务(政)部,有的隶属国防部,也有的自成体系。

这类部队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如德国的GSG9特警队、奥地利的GGK特警队、法国的GIGN特警队等,都是国际上颇具影响的特警部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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