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警察部队的主体力量是(  )部队

2020-10-22 军事 1722阅读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的主体力量是内卫部队。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解放军序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机动师和总部直属单位。

其主要任务: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四是战时参与后方防卫作战。

内卫部队武警部队的主要力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总部直接领导,主要负责城市武装巡逻、打击恐怖主义、抢险救灾以及战时充当后方防护力量等内卫部队是武警最为主力的一种部队了,几乎普通人在街上、机场、火车站看到的武警官兵们都是来自内卫部队的战士。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主要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组成,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执法、抢险救援以及防卫作战等任务。

2018年,武警部队由以往众人熟悉的八大警种,改革组建成“三大总队及院校、科研机构等”。三大总队分别为: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武警海警总队,又称中国海警局);除此之外,就是院校和科研机构等。

此前归属武警序列的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武警黄金部队、武警水电部队,将全部退役,后三者将于2018年年底前分别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和国务院国资委。

内卫在国内内卫主要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

一是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

二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三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和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武警内卫部队是武警部队的主力部队,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主要担负的任务主要有两个:值勤和处突,主要的任务有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固定目标执勤主要是担负警卫、守卫、守护、看押、看守和巡逻等勤务。对监狱和看守所实施外围武装警戒;对重要机场、电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建设等重要部门的机密要害单位或要害部位实施武装防守保卫;

处置突发事件主要是对突然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违法事件依法实施处置,包括处置叛乱事件、骚乱及暴乱事件、群体性治安、械斗事件等。反恐怖,主要是反袭击、反劫持、反爆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部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内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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