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增员材料: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舟山市职工增减情况表》和《舟山市就业登记表》;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本市户口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
2、社保减员材料::项目变更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各乡镇(街道)或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扩展资料:
办理时间、地点
办公地址: 舟山市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裙楼)请到该地址的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公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230号(定海代办)请到该地址的部门办公楼办事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