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以成都市为例。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四条 建立网签系统监督管理制度,设立“商品房项目网上投诉平台”。开发企业应及时在网上投诉平台上进行答复,接受社会监督。
如开发企业未及时答复,网签系统在5个工作日后自动关闭。开发企业应到房产管理部门说明情况,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扩展资料: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该(套)商品房在交易系统商品房项目楼盘表中自动显示为“已售”状态。
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没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交易系统中商品房买卖合同记录信息自动解除,并自动恢复为“可售”房源状态。
第十一条 在办理预告登记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前,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可向具体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