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8劳动新规做了5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直接走人要付什么后果?

2020-05-08 社会 92阅读
1、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就可以了; 2、办好交接手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 3、如果因为未办理交接导致单位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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