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建筑企业进行分析营改增是否促进减轻企业税负?如果没有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2020-05-17 财经 74阅读
一、“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的影响
1.正面影响
(1)降低税负
通过试点企业近几年的实施证明,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是避免企业重复征税,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
举例:某施工企业购买机器设备、材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试分析在“营改增”前后对税负的影响情况如何?
改制前,企业采用营业税模式进行核算,取得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抵扣,无形增大了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利润。
改制后,企业采用增值税模式进行核算,取得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正常抵扣,避免转入的税负给企业带来了负担,有利于企业发展。
(2)减少重复征税
目前建筑行业中分包现象频频发生,有集团内部单位分包也有无关联方的外部分包,对于分包部分,营业税中明确规定只有一次分包时,分包合同额可以抵扣总合同额之外,对于二次分包或者二次以上分包是不能进行任何抵扣,要全额纳税。但是对于“营改增”后,可以通过调整业务流程,减少分包环节重复纳税的问题。“营改增”在原有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多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目前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率为3%,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建筑行业被征收的增值税率11%。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可以抵扣相关进项税,实现税负转嫁。理论上应该出现增值税税负低于营业税税负的情况,然而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对于未完工项目,可能会出现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的情况。
2.负面影响
(1)部分设备、材料等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项新制度的推举,在一定时期范围内有利也一定有弊,在过渡期间原始取得的设备、原材料等无增值税专用发票,势必造成过渡后一段时间内税负不降反增的趋势。
举例:A企业拥有一个2亿元的项目,设备采购在1亿元左右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应缴纳的增值税=2×11%-1×17%=0.05亿;沿用上例,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缴纳的增值税=2×11%=0.22亿。营改增后虽然建筑企业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建筑业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非常少,不能弥补税率上升造成的税负的增加。
(2)增加建筑劳务费
在建筑行业,人工成本不能进项抵扣,由于用人需求多,工种特殊,正规建筑公司不会招聘正式在编人员,故在劳务市场临时聘用大批量零散的农民工或小时工,这部分人员提供劳务服务,施工企业支付劳务工资,对于这部分来讲并不能取得相应的发票,因此施工企业对应人工成本部分无法进行抵扣。原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前税负3%,营改增后反而增加到11%,8个点的增幅,导致施工企业负担重。
二、针对建筑业“营改增”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国家进行税收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是税负更合理,更有利于企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减低企业税负,促进税制结构的改变,刺激市场需求,本文针对建筑业“营改增”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应对措施:
1.精细化管理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企业应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经营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优化企业结构,提高自身的获利能力,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尽可能降低营改增带来负面消极影响。
2.树立合同意识
建筑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从源头进行控制,严格把关合同中涉税内容风险,从材料采购环节抓起,在比质比价基础上要树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提高抵扣率,降低税负。
3.优化并完善抵扣链条
深化分工协作,优化投资向导,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使原来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及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得以消除。对于建筑业中劳务部分、原材料部分可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