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供货商供货对象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建安公司,那么对这部分企业应跟以前一样,不修改。这部分建安公司营改增之前是3%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营改增后,由于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仍然是3%,不能抵扣进项。给的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不用改变原先财务筹划。
如果供货商供货对象是一般纳税人的建安公司,那么对于这部分企业,修改的是发票种类,应改成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建安公司营改增之前是3%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营改增后,由于是一般规模纳税人(具体税率不清楚,估计应该也是在(6-11)%。因为建安业暂时没有在营改增范围)能够抵扣进项税,给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该增后,要预计好,每个月所需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数量额。由于营改增是最近两个月实行,所以对于如何有效预计出相关的不同种类的发票量,这个就需要近这一年以来,的常购客户下手。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效历史资料统计之类。
另外一个就是发票金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特别是进项比较多的人来说,能抵扣多了,税交少了,成本降低了,自然整体成本降低。也会带动建安行业价格优惠,从而有更多生意。这时候供货商的销量也增加。自然而然,购货数量增加,购买额度提高,发票金额也会提升。这时候就要按实际来调整每张专用票的限额额度。
其实所改动的东西不多,就是发票种类增加多一项、发票金额限额和相应票据数量。其实买多了也没关系,以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