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主义不是脱胎于发达资本主义,而是脱胎于资本主义充分发展以前的社会形态——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也就是说,它不是作为资本主义直接对立物的社会主义,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因此,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可见,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的特定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仅仅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联系。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发达的阶段,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不仅生产力不发达,而且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也不够完善和不够成熟。第三,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属于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而只是它的预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