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问题不是很明白。我根据理解回答如下:办理上海居住证所需的离职证明没有说是从档案里查阅,所以没有“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这个材料要求。离职证明或退工证明倒是需要的材料之一。只要你原单位出具一张证明,证明你于某年某月某日离职,并盖上他们的公章就好了。这个退工证明如果当时给你开了你丢了,可以去补开的(就是补写一份)。当然如果你有劳动手册,劳动手册上应该就有显示退工记录的。
根据你的问题补充,再回答如下:
1.“未在外省市工作过,上海工作的前两家公司,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档案中肯定也没有任何记录,那么我可以直接把档案调到上海来么?”——可以直接调入上海。只要有正规的调档函,原档案存放地会按手续办理调出。这个调档跟有没有离职证明不搭嘎。
2.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档案调到上海来之后,会被退回么?还是只会被要求通过相关途径把离职证明补到档案中即可?——不会退回啊,你只要按时交纳档案保管费就好了。
3. 为了不提供离职证明,就只填写目前在职的公司显然是不行也不划算的,因为这样肯定会让你解释为何近2年没有工作,况且你在前两家公司都有缴综保的记录;另外以后评定工龄也会受到影响。
我的补充:根据我的经验,离职证明不一定会放入档案,比如我们公司如果没有劳动手册会直接开给离职的当事人一张离职证明/退工通知单,当事人自己拿着自由处置(没有封档函的当然他们也不会入档)。所以不是所有的离职都会在个人档案里显示。如果真的要这张离职证明,你可以找原公司再开,如果原公司没有了,到工商局开个公司注销或停业证明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