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给员工签订合同,但是给过员工电子版合同。

2023-05-25 综合 30阅读
应当以签署合同作为衡世抗辩的理由,而非提供!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于建立劳动关系(用工日起)与判神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仅提供劳动合同。
若未签订,则劳动者可按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

解决:
毕竟存在劳动关系,双方总应该好好的处理小摩擦。建议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并补签合同(最好将签署日期写到用工那时)。另,可另行提供额外的“费掘拦亏用”作为补偿。相信在沟通後,且有补偿的情况下,员工会补签合同。否则,你可能面临双倍支付的责任。

希望可以给你实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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