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产假工资单位就不用发了,除非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少领生育津贴;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单位全额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