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所说应该是一名劳务工,与劳动派遣公司(企业下属的集体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用工单位上班。按照劳动法规规定,你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都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你共同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而目前的政策法规对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所以与国营职工待遇大有区别。
按照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的规定,你的工资待遇应当与用工单位同工种同岗位的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相同。当然,你与劳动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是多少呢?
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确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