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与12315什么关系

2020-08-31 社会 405阅读

关系:12315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应符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

(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

(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否决申诉: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扩展资料:

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一)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三)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四)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五)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注:投诉事项一事一单,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由于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不同,请勿在投诉中含有举报内容。不得在本栏目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投诉人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15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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