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开放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
一类社从事对外招徕和接待海外游客来我国大陆旅游
二类社从事接待由第一类旅行社和其他涉外部门组织来华的海外
游客
三类社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2.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按照不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将我国的旅行业划分为两类: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3.2009年2月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行业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国务院于2009年2月颁布了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按照不同的旅行业经营范围,将我国旅行社规范为两大类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所谓国内旅游业务,是指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在中国大陆(含沿海岛屿)境内开展旅游的经营活动
所谓入境旅游业务,是指招徕、组织、接待外国居民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中国大陆(含沿海岛屿)境内开展旅游的经营活动
2.上述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国内/入境团体旅游者
安排交通服务安排住宿服务安排餐饮服务
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安排导游、领队服务
提供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