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公共关系逐渐被国人所认识,并很快风行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起初,公共关系作为一门科学和一门管理艺术而被重视起来的并不是在中国。虽然,我国早在古代和近现代也有些公共关系的思想,但并没有成为体系,也没有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公共关系在我国是舶来品。如前所述,我国真正将其引入是在20世纪80年代,而且起初应用的范围很窄,仅仅是在我国南方部分城市的酒店管理中运用,一直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
公共关系在我国被政府所借鉴是在1988年底,当时新华社两位记者以“政府形象”为题,报道了上海市实行廉政的情况,很快引起了研究组织形象的公共关系界人士的格外关注。人们据此分析,我国公共关系的热点已经不再局限于企业界,而开始进入社会政治领域。随后,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政府广泛结合当地文化开展了公共关系活动,树立了当地的城市形象,宣传了当地的地方文化。例如,潍坊的国际风筝节、淄博的陶瓷琉璃艺术节、哈尔滨的冰灯节等。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宣告成立。与此同时,全国政协决定立新闻处。到2004年,我国正式在全国地方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标志着我国政府公共关系的长足进步。
虽然,政府公共关系在我国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发展迅速,效果明显,但公共关系被我国引进晚,且公共关系被我国政府部门重视也迟。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公关意识较淡薄
公关意识的内容包括很多,其核心内容主要有塑造形象的意识、服务公众的意识、协调沟通的意识、立足长远的意识。但到目前为止,普遍来讲,许多官员的政府公关观念还极为淡薄,既没有认识到政府公关活动的重要性,更谈不到将其上升为一种价值观和管理哲学,渗透到政府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之中。
首先表现在缺乏自觉利用传媒手段进行形象投资、形象管理、形象塑造的形象观念。政府形象,主要指政府及工作人员在民众心目中的美誉度大小,是政府获得民众欢迎、接纳、信任的程度。[12]固然,政府工作具有权威性与政策性,但无论是从民主政治的大气候还是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府公关的“小环境”来看,所谓的权威性及政策性都必须建立在民众信赖政府的基础之上,政府的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工作的成败。许多政府工作人员心目中没有形象意识,对现代传媒的重大作用了解不够,又十分缺乏应有的传播技巧,表
现在决策和行动中则是对自觉进行形象投资和形象塑造重视不够。
其次,公关观念的淡薄具体还表现在缺乏为公众服务的观念,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更多考虑其权威性和政策性,习惯于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不愿踏踏实实为群众为社会奉献,通过自己的工作为群众带来满意和方便,用热诚的服务去赢得好感和信赖。更有甚者,将手中的权力作为群众办事的路障进行“关、卡、压”,严重败坏了政府的形象。
第三,缺乏协调观念,表现为不善于调节、平衡和统一各种不同的关系、不同的利益、不同的要素,不懂得“兼顾”、“统筹”、“缓冲”和必要的“调和”、“折衷”的意义和价值。目光短浅,思路狭隘,经常陷入难以协调的矛盾中。
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官员既没有认识到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重要性,更谈不上将其提升为一种价值观和管理哲学,渗透到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之中。一方面缺乏自觉利用传媒手段进行形象投资、管理与塑造的意识,另一方面缺乏为公众服务的意识。更有甚者,将手中的权力滥用,起到截然相反的作用,严重损坏了政府的威信与形象。
(二)我国政府公关机构设置不完善
政府大量的、经常性的公共关系活动是由政府内部公共关系机构承担的。因此,政府内部公共关系机构的建立和健全,对于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有效开展产生着直接的影响。由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涉及社会事务的方方面面,其管理覆盖之宽、所面对的公众之复杂、信息流量之大,都是其他任何组织不能相比的。这就要求政府内部必须有专门的机构去承担和完成传播沟通、信息咨询、协调引导等公共关系,以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而有效的运作。当然,政府内部的公共关系机构未必要冠以“公共关系”名称,有些承担着公共关系职能的机构如办公厅、调研机构、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举报中心等也承担着其他方面的上述业务。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陆续成立了一些公共关系职能部门,但设置往往分散,职责不一,很难满足政府公共关系的客观需要,现在推行的政府发言人制度不失为一种政府公关的好制度,有助于完善政府的行政行为,改善政府的整体形象。但是,政府发言人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缺乏主动推销政府行为或者国家政策的能力。这样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消除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疑虑作用不大,弄得不好,反而会增加公众对政府行为和政策的抵触情绪。因此,政府公共关系机构的合理设置是十分重要的。
到目前为止,除深圳市政府外,其他各政府机构设置中没有相对独立的公共
关系部门。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政府就没有公共关系活动,事实上,具有公共关系性质的工作分散在办公厅(室)、调研、宣传、对外联络、新闻发布、信访、外事等职能部门中。显而易见,人们在认识上对公共关系是有些混淆不清的,在机构设置上也过于分散,没有统一的公共关系工作机构。这样就会造成职责不清,影响公关工作的效率,进而影响政府工作的效率。
(三)缺少专业从事政府公共关系的人才
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公共关系机构开展公共关系工作,最终都是由公共关系人员具体执行。离开公共关系人员,社会组织和公共关系机构只是抽象的公共关系主题。从公共关系学的意义上讲,公共关系人员实际上是有严格限制的。它主要是指公共关系的专业人员或者是公共关系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需要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和长期的实践锻炼才能造就,他们有自己特有的素质条件、能力条件。政府公共关系人员是指在政府公共关系部门或机构中专门从事公共关系工作的各类人员。他们是政府公共关系工作的主要力量,是公共关系活动的设计者和实际操作者。因此,对公共关系人员的结构进行科学的配置,选择和配备职业素质较高的公共关系人员,是搞好政府公共关系的前提条件,直接决定和影响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效能。遗憾的是,在我国的各高校中虽然有个别高校如厦门大学有开设公共关系的专业,但没有开设政府公共关系的专业,所以我国缺乏专业性的政府公共关系人才。从知识结构看,我国现有的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真正具有政府公共关系方面系统知识的为数不多;从能力素质看,我国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创造能力和社交能力不强,老成持重者居多;从年龄结构上看,我国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的年龄结构偏大,使得政府的公共关系手段、方式等都趋向老成保守。
(四)我国政府公共关系理论支持不够
现代公共关系传入我国仅有20个年头,公共关系运用到政府行政管理中也不过仅10年而已。在我国关于公共关系研究关的书籍有很多,如廖为建主编的《公共关系学》,蒋春堂主编的《公共关系学教程》,刘金同、杨专志、刘水国共同主编的《公共关系实务》等。但到目前为止,关于政府公共关系学的研究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市场上关于政府公共关系研究比较系统和完整的书籍只有詹文都主编的《政府公共关系》。因此,可以看出政府公共关系的理论在我国的发展还属于萌芽阶段。
实践的发展需要理论的支持,当然理论也是源于实践的,由于公共关系传入我国晚,真正意识到政府公关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门科学去研究的日期也晚,
所以造成了政府公关与我国实践少,广大学者难以结合本国的情况展开研究。但是,政府公关目前在我国发展迅速,且我国政府也越来越感觉到政府公关在政府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性,重视政府公关的发展和在实际中的运用,所以我国政府公关在未来一定会有可喜的出路。属于我国政府的公关理论书籍也一定会繁荣。
(五)对公众有倾向性选择造成政府公共关系的偏失
政府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所面临的外部公众主要有本国社会的企业、新闻媒介、社区公众、社会名流、国际公众、人大、政协等,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政府所面临的公众结构极为复杂。政府会因本身追求目标的影响对不同类型的公众进行有倾向性的选择,由于受短期目标的影响,在对象选择上往往表现出一定程度的错误倾向。首先,重首要公众,轻次要公众。由于上级政府要害部门、人大、政协等对政府建设成就的评价,对政府领导人的政治前途产生重大影响,政府倾注了极大的注意力,他们是政府想追求的公众。而一些不能直接给政府带来现实性重大影响的公众如社区公众、部分企业,常常被排斥在政府部门的视线之外,更有甚者还为一些弱势群体划定了禁止活动范围。其次,重行动公众,轻潜在公众。潜在公众是指受到社会组织的某种影响,已面临某一共同问题,但本身尚未意识到这种影响和问题的公众。政府往往忽视这一部分公众的存在,不能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致使问题暴露后无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行动公众是面临共同问题并意识到问题存在的公众。这类公众不仅表达意见,而且已经采取实际行动,对组织构成压力,而且负面影响比较大。政府在解决行动公众问题时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比较多,对潜在公众很少关注,往往是问题出现后,潜在公众变为行动公众时才消极被动地采取补救措施,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六)传播沟通渠道不畅
首先,不能运用公共关系传播手段进行行政传播。公共关系强调“双向对称”的沟通模式,而行政传播多是采取命令、指示、发布文件等形式,传播内容一旦确立,便须立即遵照执行,上传下达,立竿见影。由于传统行政命令式根深蒂固,政府在与公众进行沟通时,习惯性采取行政传播方式,运用公共权威强制性的手段,单向与公众进行交流,而公众的评价不能及时的反馈给政府,沟通少,这样严重影响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其次,政府公关传播双向交流的方式少,渠道少,效果不佳。在我国,类似于各种向政府提供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信访、基层访问等方式。但是这些作为政府公关“双向交流”的方式似乎有些牵强。信访制度只是为制约行政机关而设置的一种监督机制,公众往往囿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
对政府的依赖性很强,缺少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并不能开诚布公的与政府进行有效地交流。再次,政府公关传播透明度不高。尤其是地方政府,以至流传“凡是公开的都是不重要的,凡是重要的都是不能公开的”的说法,政府公关传播透明度不高已成不争的事实。一些政府开放日、市长热线、市长接待日等活动被新闻媒体大加褒扬,解决了一些公众平时办不了的事情,但远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政府公共关系理念。
二、改进我国政府公共关系的建议
尽管我国的政府公关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毋庸置疑,其发展仍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障碍,它受制于所赖以生存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除了认为要加强政府公共关系理论研究之外,我们还归纳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以加强政府与外界的联系和沟通,建立政府与广大社会公众之间的良好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由传统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改善政府形象。
(一)在政府机构设置上,建立专门独立的政府公关部门
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有统一的政府公关机构,我国在精简机构的同时也要合理配置政府的职能,增设政府公关机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设想合并民政、信访、新闻办等机构,组建公共关系局,直属行政首长领(类似企业中总经理负责式公关管理模式),将与公共关系相关的职能集中起来,统一由公共关系局来行使。这样既精简机构,又增强了政府的公关职能,更能加强政府和广大公众的联系和沟通。例如民政的救济,信访的内部接待、协调、新闻办的新闻发布、宣传等职能都与公共关系直接相关,应该集中管理,这样可以从组织上保证政府公关的有效开展。这一设想在我国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有效地克服了机构臃肿、职能交叉带来的弊端,将联络、接待、信息服务、策划等内容融为一体,成为政府对外交往的窗口,在增加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理解,信任和监督,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二)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关意识,加强公关人才的培养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关意识是加强和改善政府公关的基本前提。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清除腐败现象,纠正不正之风,要在政府工作人员中树立起全员公关的意识,明确自己的言行代表着政府的意志和倾向,做到言行一致,人人公关,时时公关,处处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