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要求?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本人身份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缴费满30天,且能按时足额连续缴费;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二、申请时限有什么要求?
答: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在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急诊诊断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报批手续;符合规定的职工,可自分娩、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保险补贴。
三、如何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答:流程如下
1、急诊报批:领取表单——准备材料——递交申请——批复申请
2、常规申请:领取表单——准备材料——递交申请——等候通知——领取补贴
四、申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常规申请请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通用资料(所有申请待遇的均要准备):
①《高新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审批表》;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单位证明(原件); *单位证明须证明以下情况:申请人目前为该单位在职职工;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④ 区、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 定点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西安市长效节育手术证明或医学证明及医疗资料(原件);
⑥ 报销票据(原件)
⑦ 费用清单(原件)
⑧ 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
(2)特殊资料(用于特殊情况申请时用):
①《西安高新区职工生育保险特殊情况申请表》
② 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原件)及报批材料;
③ 符合规定的参保男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在街道或乡镇证明材料(原件); *所在街道或乡镇证明材料须证明以下情况:该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且该配偶属非城镇职工。所谓非④ 城镇职工指农村户口居民或城镇户口居民但非在职职工。
⑤ 异地生育的,还需提供异地生育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属受托代办,还需提供由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急诊报批还需准备如下材料:
a、单位证明(原件);
b、急诊证明(原件);
c、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