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中的认缴出资时间按章程日期,实缴时间是实际准备缴纳的时间。
认缴时间就是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时间,实缴时间就是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时间。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过去是"实缴登记制"、出资方式。
扩展资料:
认缴出资额登记理解:
举个实际例子:某公司共2个股东,章程规定:股东王×出资6万,分3期,每期分别出资3万、2万、1万,出资时间分别是×年1月、×年6月、×年12月;年1月、×年6月、×年12月。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有关定义是: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6条)。如果上述法条中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与登记事项中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是一个概念的话,此时其算数关系式是:公司注册资本=全体股东“认缴出资”之和。
按第一种理解登记的话,则要进行两级求和运算才能算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的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与算式中的“认缴出资”概念是不一致的。这种登记方法还有一个的问题,就是实际登记操作时对总局设计的登记表格填写有困难。
申请书中的“股东(发起人)名录”、审核表中“股东或发起人情况”和变更登记用的“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大致相同,表格中每一股东名称或姓名后的项目依次是: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余额交付期限。对于分多期缴付出资的情况,无论是每资都将所有的出资详细填写还是每期出资单独填写本次出资情况都可能产生歧义或内容的前后不一致。
按照第二种理解,登记操作则相对简单,登记过程的重复劳动大大减少。作为登记事项的每个股东(出资人)的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的登记内容比较简捷、清晰,尤其是公司注册资本与每个股东(出资人)的认缴出资的数量关系、公司实收资本与每个股东(出资人)的实缴出资的数量关系都清晰明了和便于计算了。
资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