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认缴后,如果到期未完成当时约定的认缴数额,会造成的后果:
1、如果股东不能缴纳,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对于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注册资金认缴期限到期后不能缴齐,四种方法轻松搞定:
1、如果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可以直接注销或者转让。
2、可以通过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这个方法应该是最省钱省事的,但是它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行。
3、找人帮忙垫资,把注册资金实缴了。现在市场上垫资的价格也不贵,手续费大概也就千分之一。
4、未能及时出资的股东由其他股东代缴或者转让股份。没钱只能贱卖股份!
5、去工商局办理减资变更。既然大家都交不出钱,那就缩小注册资金。
温馨提醒:
“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所承担实缴义务,最终还是应当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只是删除了实收资本在时间上的强制规定,使其有所缓解。但并未解除股东本身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