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过程如下:
(1)采购时,按实际成本付款,记入“材料采购”账户借方;
(2)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记入“原材料”的借方,“材料采购”账户贷方;
(3)期末结转,验收入库材料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差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
(4)平时发出材料时,一律用计划成本。
(5)期末,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原材料实际成本=“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余额(-“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