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完整流程如下:
1、采购时,按实际成本付款,记入“材料采购”账户借方;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验收入库时,按计划成本记入“原材料”的借方,“材料采购”账户贷方;
(1)若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则:
借 原材料 (计划成本)
借 材料成本差异 (+)差即: (超支
贷材料采购 ----实际价成本
2.若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则:
借 原材料 (计划成本)
贷 材料采购 ----实际价成本
贷 材料成本差异(-)差即(节约)
3、期末结转,验收入库材料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节约差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
4、平时发出材料时,一律用计划成本。
5、期末,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
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成本差异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原材料实际成本=“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余额(-“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