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与餐费报销的问题

2020-09-21 财经 103阅读
贵公司不用缴纳这4000元。
简单来说,公司的应交所得税的所得额=公司账面的利润总额+不允许扣除的费用
这样计算出来的的,贵公司的应交所得税的所得额=-50万+0.4万=-49.6万,贵公司还是亏损的,所以不用交税。
通常说的,餐费的40%要交税,是指餐费的40%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也就账面的利润总额,还要加上这40%的餐费,才是真正的要交税的利润总额。
税法这样规定,是为了引导企业少点吃喝。

不知道,我讲清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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