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述的情况,你们的转让行为没有进行过户登记,也未经村委会同意,土地的承包权仍属a。b的种植属代耕代种,或租种。征地款分为两部分1是地上附着物或种植物的赔偿归种植人b所有;其他补偿(包括安置、土地补偿和社保费用)应归承包人a享有。
剩余土地的分配:如双方有关于种植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合同,能够明确b的种植期限的,双方应按照合同继续由b耕种。
在土地证上书写的内容没有描述清楚,这是双方的私下约定,不能改变土地证的登记内容。但是,书写内容可以证明b的种植行为,a是知道并允许的,可部分证明双方的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