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兄弟之间协商房屋分配,双方签字,无第三方,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0-05-26 社会 88阅读

1、父母在世的,其房屋分配,由他们自行决定。兄弟之间无权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分配。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2、父母愿意给谁的,可以直接口头或者书面与某人签署赠与协议,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赠与不生效。

3、父母建设或购买的就属于父母,第三人怎样分配都不具备主体资格。

4、这份协议在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世,没有开始法定继承的时候都是无效的,最好有父母签字,没有的话就写个附带条件的分割协议,去公证处咨询一下能不能公证。如父母同意,最好以父母为主体来立这个协议,也就是遗嘱的形式。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应将无效合同合为三大类,即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及内容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但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4条来看,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能导致必然无效,而且这种分类也很不科学。

尽管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但由于新的《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生效,其根本性条件在于“依法”也就是“合法性”,所以:只要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就是合法的合同,也才有可能生效,也就是“不违(非)法即合法”的观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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