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能用吗?

2020-04-25 财经 131阅读

山东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购买住房是可以提取的,但是是不可以异地贷款的。

根据烟台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第二条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一、 贷款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向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区内职工购买六区内二手房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

二、贷款流程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 “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烟台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