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职工;
2、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
扩展资料
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