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异地贷款的条件
深圳、重庆、天津、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成都、海南省、乌鲁木齐、太原、石家庄、贵阳、西宁、杭州、银川、厦门、福州这18个城市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业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贷款对象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3、准备材料
深圳的公积金异地贷款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城市贷款业务政策不同,办理前建议要向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新建商品房(期房):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