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无自住住房的,在深圳租房子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的,只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申请支付房租提取,需先在网上预约办理提取的时间和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再到现场递交资料。所需材料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五条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二)支付房租;
(三)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第八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前款规定中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租房提取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提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