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医疗改革的看法
针对前段时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言论,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前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蔡仁华在论坛上指出,医疗卫生改革的成与败应该全面地看待:全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成效显著。从卫生投入的总量看,占GDP的百分比是逐年增加的,然而卫生总费用的结构却失衡得严重。在1980年,卫生总费用143亿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51.9%,社会卫生支出占61.0%,个人卫生支出仅为21.2%;而到了2003年,政府预算占到17.2%,社会卫生27.3%,个人支出上升到了55.5%。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凸现。
医改应做到“四降一升”
在政策补贴严重缺失的现状下,医院为了运营和发展,不得不通过药品和医疗器械甚至大型耗材来“创收”。以一项关节置换手术的医疗费为例,其中劳务费占总费用的8.09%,药费占11.98%,而材料费则高达70.82%!
针对这些现象,蔡仁华指出,医疗机构经济政策应遵循“四降一升”的原则:降低药品价格,改革药品收入或加成机制;降低大型设备诊疗项目价格;降低费用高值耗材价格;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达到降低医疗总费用的目的。
单元医疗费“打包封顶”
政策大思路虽好,但给现行医疗体制这个“重病号”开刀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可行呢?蔡仁华开出两个“处方”:
一是政府加大一定程度的医疗投入。蔡教授举了一个例子,假如一个医院的收入结构中政府补贴、诊疗服务费和药品销售比例为1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药品销售的纯利为500万元×20%=100万元,那么如果将政府补贴增加到150万元,医院就可以至少少卖250万元的药品,降低百姓的医疗费用。这项改革措施日前已经在上海的两个区试行,长宁区的医院收入有一半已经为政府补贴,这有效降低了人们的看病费用。至于如何约束医院在接受政府增加的补贴之余真正少卖药,蔡仁华认为要建立相应的行政手段并立法约束。
第二个是病种单元服务。把医疗服务项目整合“打包”(如人次、住院日、病种等),由专家核算出单元服务费用的平均行价,再乘以不同医院级别的系数,即“一口价”。比如分娩,三甲医院顺产费用封顶4000元,剖腹产封顶7000元,多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这样可以使不规范的服务项目受到制约,而由于“单元”服务合理节支,相应增加了医院的纯收入。蔡仁华透露,目前北京的专家正在讨论30多个主要病种先试行这种打包收费的模式,这些病种覆盖到目前2/3的常见疾病,预计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上涨。
法界观点
大医院转移侵权诉讼费,小医院推脱危重病人
医疗立法应防止医院推脱举证倒置责任
对于医疗界的立法问题,也成为本次论坛上的热点之一。因为医疗行业从事的业务活动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教授强调,医疗立法尤其需要缜密深思。他以“医疗事故的鉴定和举证责任”为切入点,谈论了医疗立法的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以前是要患者拿出证据证明医院在医疗中有了过错,而且这个过错造成了患者死亡或者残疾;但现在法律则规定由医院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医院就必须承担责任。朱苏力认为,这样一个立意良好的司法解释,却可能导致一连串的医疗及社会问题。
首先是风险的转移。由于现行的政策使医院发展必须自筹大部分资金,因此医院如果遇到大量的医疗事故赔偿,必然通过医疗服务转移给其他患者,如果一个医院每年有10个这样的侵权诉讼,每个侵权诉讼大概要赔偿10万元以上的话,医院就从每年10万个患者中每人多收10块钱把这个风险转移了。这个医疗费用增加是由于举证倒置带来的。小医院更是担心举证倒置带来的风险,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急病和危重病人,比如让患者赶紧送到省里面的医院去,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患者的费用,而且使一些需要急救的病人失去了抢救时间。
其次,就是医院为了规避风险随之而来增加的大量检查。医院会把更多精力放在防止风险上而不是真正放在关心患者上,这也是为什么得一次感冒医生会让你把验尿、验血、心电图等所有检查都做了的缘故。
另外,整个医疗相关行业人才的流失和变相的流失。如有许多医生去学法律或读MBA,为自己另寻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