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目录: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原件1份,免冠近照2张;
(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报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三)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1份;
(四)当地规定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原件1份;
(五)当地规定的连续就读证明:原件1份;
(六)当地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证明:原件1份。
扩展资料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58号)
《居住证》持证人在市区的实际居住地址或服务处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持证人发现证件载明的信息有错误或者有遗漏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申请更正;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更正。
《居住证》损坏或遗失的,持证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平安杭州-居住证办理服务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杭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