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是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扩展资料:
1、一般纳税人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2、小规模纳税人
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3、一般纳税企业一般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