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置有三级明细科目,三级明细科目不能借贷方同时有发生额,以下5、6、7三项为借方,其余为贷方:
1、"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
3、"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5、"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6、"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额。
7、"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
8、"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9、"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