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成立企业可以办理工作居住证,但对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企业要符合以下要求才可以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当地城市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当地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当地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申请流程:
(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三、工作居住证,俗称“绿卡”,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实施人才柔性引进战略,对国内符合条件来本地区发展的人才颁发的一种证件。持《工作居住证》者,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方面都享有市民待遇。最早也叫工作寄住证、人才寄居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