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又工作了2年,如何处理

2020-04-28 社会 69阅读
律师解答:
1.2008到现在没给我交过任何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费用,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如果劳动者自己已缴纳的,由单位进行现金补偿。
2.原先合同是2008年1月到2009年12月31号,到期后还一直在原单位工作到2012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从09年12月31号你的前一个合同已经到期,到期后用人单位一直用你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你每个月2倍的工资,已经超过1年没订立书面合同,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获得23个月的双倍工资。
3.最近说要和我们解除劳动关系,我如何得到个人保障
你们已经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必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然后乘以2,也就是说你工作了4年可以获得8各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如果和单位协商不成,建议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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