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可以减免个税的,具体的减免额由地方规定,以北京市为例,只要有残疾证就可以减免了,不需要残疾达到几级,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审批事项》
(一)出示资料
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
(二)提交资料
1、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3、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扩展资料:
北京市残疾人可以减免个税的比例: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审批事项》
1、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统一提出申请。
对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上述人员,应向扣缴义务人说明情况后,双方中任一方均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2、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对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上述人员,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减征税款的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