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代位赔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申请条件:
1、对方车辆无保险。
2、对方无赔偿经济能力。
3、对方故意拖延或者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扩展资料: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2.保险双方在代位求偿中的权利义务
参考资料:代位追偿-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