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车辆损坏从表面就可以看出,损失不大的一般现场就可以定损;如果损失较大的就要到定损中心拆解定损了。对于小剐蹭,如果你是全责方,那么通过快速处理中心的保险公司柜台办理即可,交强险下定损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你自己的车损则要走车损险,但损害不大的话尽量自己掏钱处理,避免影响第二年保费。对于较大的事故,应该走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则需要报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再进行定损、维修。定损后,定损费用无异议的话,就去修车。修完车后,全责方自己垫付修车费,然后索要发票,将其他必要材料寄给保险公司,等待转账。无责方应先让全责方把钱打过来,支付维修费后,再把发票和其他资料寄给全责方让其报销。保险法上没有规定误工费,交通费,折旧费等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车辆维修费在元限额内赔偿)。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再由对方肇事者负责赔偿,也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对你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