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账户转账到个人的银行卡,只要数额不大,税务上解释的清楚,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一般来说数额不能超过一万,如果超过一万,就需要详细的税务说明,当然就会有相关的税需要交纳。
《人民币银行管理账户结算办法》第三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扩展资料
账务上可以这样处理,但是要注意税务风险:
1、如果是打给公司的关联方,比如说:法人、股东、股东的家人等等,长时间往来账务都不清理,有可能会被税务视同分红,按照金额*0.20交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也是一种变相的抽逃注册资本;
2、同样,以公款为个人购买车辆,房屋等也“享受”这种关怀-视为分红;
3、最好是不要直接打个人卡,实在要用钱,可以分多次开现金支票,那样风险就小很多,可操控性就强。
新的财税改革必须重视起来,私自将公司款转到个人款,不是交税的问题了。正常的流程,公司缴纳完增值税,所得税后,进行股东分红,分红款可以转给股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管理账户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