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日期的含义:
1、出票日就是签发票据的日期;
2、付款日就是票据到期日是票据上写明的付款日期(如规定X年X月X日到期,或自出票日后若干日到期);
3、票据承兑日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日期。
持票人超过到期日请求付款时,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丧失对一般前手的追索权,但不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会涉及)的追索权。
承兑和提示付款是根据票据及付款期限决定的。相关信息如下: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行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要填进账单盖章或签名银行才会付款,要是给票就给钱,随便一个人捡到票就能收到钱就会产生很多纠纷。
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出面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要在提示付款期内去提示付款才能收到款。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提示付款需要同时将银行本票和银行汇款解迄通知都交给银行。
4、商业汇票(包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起10日。
5、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不存在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妇科的商业汇票在到期日前要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就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持票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行不受理,作出说明后,出票人、承兑人或付款人仍然应承担对持票人的付款责任。